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爱军精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党管武装制度有关规定,4月15日下午,洛龙区组织了学府街道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任职仪式。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爱军精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党管武装制度有关规定,4月15日下午,洛龙区组织了学府街道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任职仪式。
会上,洛龙区人武部副部长马万超宣读了人武部党委任职命令,学府街道党工委书记宋良作了任职表态发言,区人武部政委刘超为新任职街道党工委书记颁发了基层武装部政治教导员任命书,并作了讲话。洛龙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学府街道全体党工委委员,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民兵连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管武装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在人民武装建设上的延伸和发展,是党的先进性在人民武装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我国人民武装力量之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落实党管武装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清党管武装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自觉强化大局意识、使命意识,严格落实党管武装各项基本制度,扎实推进党管武装工作落实,把责任尽到、把担子挑好、把工作做实。
会议强调,要深入抓好全省党管武装工作会议“三个到末端”要求的贯彻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基层武装部政治教导员要亲自部署、主动指导、末端帮抓,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确保人员齐整、设施配套、装备齐全,作用发挥明显,不断夯实基层党管武装工作基础。(李成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