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进口化妆品和国产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按摩(足疗、塑形瘦体)场所、化妆品零售连锁(主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进口化妆品和国产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化妆品市场治理水平,树立行业诚信典范,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按摩(足疗、塑形瘦体)场所、化妆品零售连锁(主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
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选定诸葛镇晓晓化妆品零售店、枫颜化妆品店,李村镇美妍化妆品店等10家化妆品经营店为规范化建设试点店,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规范化建设指导,实施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方法。
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推进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指导化妆品经营企业完善人员培训、健康管理、供货方资质审核、票据管理、台账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形成档案备查。要求化妆品店做到“六规范”“十承诺”,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产品规范、经营行为规范、产品标签规范、产品储存规范、广告宣传规范,做到化妆品购进渠道合法、供货商档案资料齐全。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台账记录完整,所售化妆品100%能够提供供货商出具的购货票据。不得经营或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不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下一步,伊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标准先行、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社会共治”的原则,推进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树立行业诚信典范,不断提高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