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伊滨区组织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伊滨区领导焦连飞,及区直、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月24日下午,伊滨区组织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伊滨区领导焦连飞,及区直、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再次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传达了洛阳市《关于加快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录入国家信息归集平台的通知》,对伊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听取了伊滨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即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认可了伊滨区“百日行动”中对排查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房屋采用“清人、关停、设置警示禁入区”并进行整治的闭环措施,肯定了伊滨区通过“百日行动”,加强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了经营性自建房所有权人房屋安全意识、消除房屋隐患、确保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的成效。
会议指出,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关乎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既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也是加强伊滨区自建房安全、促进伊滨区经济平稳发展、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一次专项行动。
会议强调,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刻汲取2.22内蒙古煤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自建房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做好源头把控,精准防范,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各镇各相关单位要聚焦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初衷和目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原则,落实属地、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合作,攻坚克难,不漏一户、不漏一房,强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国家信息归集平台录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房屋,要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进人,进人不危房”,坚决做到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确保伊滨区居民自建住房安全,切实维护伊滨区居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