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后半篇文章”,嵩县坚持将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相结合,夯实风险信息管理、基层队伍建设和民主制度三项基础,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为持续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后半篇文章”,嵩县坚持将扫黑除恶与组织建设相结合,夯实风险信息管理、基层队伍建设和民主制度三项基础,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一是夯实风险信息管理基础,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坚持“网格员”也是“信息员”的工作思路,乡镇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置网格,由村“两委”干部、离退休党员、村(社区)党员、生产组长分别担任网格长、网格员,既做好党员示范带动也负责纠纷调解、民情收集、群众服务等事务,形成简单问题由网格长负责调解,复杂问题交由村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问题村级党组织书面上报的工作机制。每季度下发《涉及村干部举报及问题线索一览表》,对各乡镇上报的问题线索排查梳理,重大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或涉法涉诉部门,2020年共梳理问题线索62条,化解问题7个。
二是夯实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为基层注入“源头活水”。健全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落实落细提名任用必联审、重大事项必报备、推优评先必把关、考核惩处必报核的要求,抓实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注重村级后备人才培养,确保每个村储备后备力量3名以上,截止2020年底,嵩县共建立后备干部库1375人。着重发展年轻党员,突出在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务工经商人员上,畅通入党绿色通道。摸清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直系血亲及近姻亲人员入党情况,以更严格标准发展党员,避免“带病入党”“近亲繁殖”等问题。
三是夯实民主制度基础,促进基层民主管理。强化民主决策,制定村级重要决策事项清单,凡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一律实行投票表决,减少“人情”、“面子”等因素的困扰。探索完善“村民说事”制度,通过“说”“议”“办”“评”四个环节有效实施,组织发动群众制度化参与村级各项事务,“有事坐下说”已逐渐成为嵩县各村村民的一种习惯。完善《嵩县村级“三务”公开制度(试行)》,对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予以明确,确保决策公开、过程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让每位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嵩县县委组织部 李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