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由孟津区林长办公室牵头,联合孟津区人民法院、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林业局、孟津区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法治护航生态美,携手共护湿地情”主题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由孟津区林长办公室牵头,联合孟津区人民法院、孟津区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孟津区林业局、孟津区黄河湿地管理中心,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省生态修复基地)开展“法治护航生态美,携手共护湿地情”主题联合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设置三个环节,各环节紧密相连、层层递进。区人民法院负责人围绕湿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破坏湿地的典型司法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破坏湿地生态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区湿地管理中心从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当前保护现状,到面临的挑战进行了讲解。同时,还详细解读了林长制工作在湿地保护中的具体举措与显著成效。此次活动,让群众了解到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激发了大家参与湿地保护的责任感。
各参与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台,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以及精心编制的湿地保护科普手册。
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开展联合巡林工作。在巡林过程中,大家听取了黄河湿地保护区当前现状、存在突出问题等介绍,并对黄河湿地保护区现状及今后工作重点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后续更精准地开展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群众对自然资源保护的意识,下一步,区林长办公室将继续深化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孟津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张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