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朝阳镇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镇安全生产检查整治责任分工,书记、镇长及班子成员组成督导组,现场指导隐患排查,定期听取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督促全镇上下紧绷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形成“底线思维。
二是强化部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各行业部门督促各自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紧抓严抓实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向镇安委办汇总当日检查结果,形成行业隐患排查台账和“两个清单”,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周在党政联席会上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综合研判,形成安全监管工作合力,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清零。
三是强化网格化管理,各包村干部及各村安全员严格落实辖区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重点领域、部位展开拉网式排查,简单问题立即整改,复杂问题立即上报,每周向镇安委办汇总检查结果,按期开展复查,以网格监管推进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四是强化专家排查,镇安委办协同镇聘专家对镇重点企业进行不间断检查,同时对每周汇总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隐患进行抽查,形成隐患排查闭环。朝阳镇以“四个强化”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网格拉网排查,专家重点指导”的责任体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筑牢安全生产防护墙,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周婧莹 张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