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栾川县公安局听说一件事:7岁小学生展展(化名)放假回家,用父母的手机玩游戏时充值5000多元,民警接到求助后及时帮忙止损,目前这笔充值费用正被申请追回。
充值费用正被申请追回(采访对象供图)
昨日,记者从栾川县公安局听说一件事:7岁小学生展展(化名)放假回家,用父母的手机玩游戏时充值5000多元,民警接到求助后及时帮忙止损,目前这笔充值费用正被申请追回。
11日上午,栾川县潭头镇的付先生夫妇带着7岁的儿子展展来到潭头派出所,夫妻俩气呼呼的,恨不得动手打儿子,孩子站在一边吓得不敢吭声。
原来,付先生夫妇在镇上忙生意,很少有时间陪孩子,就把手机给他玩。11日上午,夫妇俩用手机时,意外发现手机上有不少消费记录,少则20多元,多则600多元,粗略统计有上千元。俩人忙问展展用这些钱买了什么,展展支支吾吾说是玩手机游戏,在游戏里充值买游戏装备。从10日起,展展在两天内,在该游戏中一共充值消费5100多元。
“夫妇俩联系该游戏所属公司的客服时,被告知已充值的钱无法退回,所以无奈报警求助。”民警说,他们核实情况后,开始设法追回这笔费用。
民警拨通了客服电话表明了民警的身份,并介绍了付先生儿子的年龄和消费情况。客服人员回应,他们将为展展的家人申请未成年人关怀金,这笔关怀金会在信息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打到付先生的支付账户上。
民警说,8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该年龄段的孩子出现消费充值情况,家长可以保存消费凭证,提供身份证明,向商家申请追回相应的消费金额,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法院申请裁定。(洛阳晚报记者 王博东 通讯员 陈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