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以来,孟津区社会救助政策随之出现调整和优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标准1.5倍)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依据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年龄限制由16周岁提升至18周岁。
自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以来,孟津区社会救助政策随之出现调整和优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城乡低保标准但未超过标准1.5倍)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依据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年龄限制由16周岁提升至18周岁。
印发新的《洛阳市孟津区临时救助工作细则》,明确了急难型和支出型群众的救助标准,增强救助的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多措并举,构建更高质量的救助政策落实机制。2022年以来,该区共为96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22.07万元。
2022年1-6月,全区共为城镇低保对象870户,1054名发放低保金255.7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767户,6321人,发放低保金1000.47万元;为全区1762户、1810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集中供养补贴208.06,发放分散供养补贴611.87万元。按照提标文件,共补发2022年1-3月提标资金49.52万元。
同时,不间断开展排查,落实“应纳尽纳、应兜尽兜”工作要求,精准识别,因户施策,将符合低保、特困等政策条件的脱贫户和“三类户”监测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截至2022年6月,全区脱贫人口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共计6970人,占全部脱贫人口的28.08%。三类户”监测对象累计纳入1253人,占全部“三类户”人员的47.46%。(杨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