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孟津区深入学习儿童救助管理程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规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和服务,科学、及时救助困境儿童,认真及时对区域内各镇上报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核实和报批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近年来,孟津区深入学习儿童救助管理程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规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和服务,科学、及时救助困境儿童,认真及时对区域内各镇上报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核实和报批工作,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提升服务水平。
目前,孟津区31名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2名、机构养育孤儿5名全部纳入了基本生活保障范围。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0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1450元的标准,2022年上半年全区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83.36万元,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王喜梅 张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