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孟津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时间意识,集中精力,严格质量要求,严格政策规定,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稳妥推进。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孟津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时间意识,集中精力,严格质量要求,严格政策规定,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稳妥推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为了确保农村房屋权属合法性审查及政策性工作扎实推进、按期完成,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加强协作,共同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指导、监督、督查、核定等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协调、信访调处、权属审核(初审、复审)、颁发证书等工作。
二是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遵照技术规程,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权属来源审核、证载信息审核、公示及颁证工作;在审核及公示阶段,充分利用已有发证资料,作为权属来源资料的基础,抓住“主体符合、权源清楚、面积准确、公告到位”要点,提高审核质量与效率;守住“一户一宅”、“农村居民”底线,优化作业程序,避免错登、漏登、多登;在颁证阶段,各镇试点村先行颁证,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整改完善,然后以点带面、全镇铺开。
三是进一步从严工作要求。严格时间要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必须于2021年10月底前结束。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定期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影响大局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质量要求;实行审核(初审、复审)结果终身负责制,对出现问题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引发信访事件的,谁审核,谁负责,包稳定、包处理。严格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做到进度与质量并重,经得起时间检验、经得起群众检验。
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农村房屋权籍调查103730宗,数据库已通过省级验收,一轮权利人信息公示及二轮面积公示已完成,现进入权属审核、权利人及四邻签字阶段和三轮证载信息公示及发证前的准备工作。(胡元元 吴新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