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一条,制定的整改措施太笼统了,像浮在表面!”9月23日,新安县监委委员张玉在检查该县石寺镇纪委“6-45”问题整改台账时直接点出存在的问题。
“你们这一条,制定的整改措施太笼统了,像浮在表面!”9月23日,新安县监委委员张玉在检查该县石寺镇纪委“6-45”问题整改台账时直接点出存在的问题。
为扎实开展“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工作,新安县纪委监委聚焦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六个方面45个具体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新安县纪检监察系统2020年“6-45”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问题进行分解认领,对号入座。要求各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各部室根据业务重点工作,对照“6-45”问题整改清单,认真梳理短板和不足,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实现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针对部分单位和部门认领问题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采用“精准把关口”和“逐一过筛子”两种方法,进行再认领、再梳理、再剖析。由县案管室工作人员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面对面”督促。
同时,由班子成员对分包协作区进行“一对一”指导,对认领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措施“逐一过筛子”,确保实打实、硬碰硬狠抓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制定整改措施2447项,已完成1571项。“‘6-45’问题整改工作是自我检视、整改提高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一招,要在细、准、真、实四个字上下功夫,切实实现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素质双提升,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仝德亮说。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