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河偃师塔庄段6艘非法营运船被吊离河面依法清走。这是偃师纪委监委会同水利、生态环保、公安、商城街道办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强河道安全和环保治理的一幕。
日前,洛河偃师塔庄段6艘非法营运船被吊离河面依法清走。这是偃师纪委监委会同水利、生态环保、公安、商城街道办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加强河道安全和环保治理的一幕。
伊洛河流域是黄河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伊河、洛河流经偃师,在其境内汇合,后经巩义市汇入黄河,是黄河的重要支流。保护好伊洛河流域生态环境是对党中央关于生态保护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守护好一河碧水,偃师纪委监委把伊洛河流域生态保护列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围绕河道非法采砂、违法建筑、违规营运船只等问题线索,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严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做到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纪律作风落实,并大力推动以案促改。
为督促完善伊洛河管理长效机制,偃师纪委监委将生态环境、非法采砂、安全防范等纳入督查内容,会同水利、生态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组成监督检查组,开展河道督查,压实责任,加强对伊洛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年以来,偃师共开展联合督查15次,发现问题13个,全部解决到位,切实保障了“伊洛两河水自清,一河碧水入黄河”。 (王雷 牛光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