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6月2日,县委书记专题会用两个半天听取了十三届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及第二轮巡察村(社区)情况汇报。
5月29日、6月2日,县委书记专题会用两个半天听取了十三届县委第三轮、第四轮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及第二轮巡察村(社区)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县长辛俊峰在会上对县委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扎实贯彻会议精神,县委巡察办第一时间召开主任办公会、班子会、全体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制定十项贯彻落实措施。
全面领会会议精神。整理出书记专题会会议纪要,组织全体巡察干部认真学、反复学,吃透会议精神实质,将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三学三比三赛”活动相结合,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相结合,推动巡察干部讲政治、提素质,为进一步提升县委巡察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号召全体巡察干部争做巡察工作和嵩县发展的“责任者”,不当“受害者”,形成人人讲担当、人人讲奉献,比履职尽责、比工作成效的良好氛围。奋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敢斗争、善斗争、能打赢的巡察铁军。
精准开展政治巡察。注重“国之大者、省之要者、市之重者、县之急者、民之盼者”等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系统及视察河南时的讲话精神,开展好政治巡察。
扎实做好反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书记专题会精神对本轮巡察工作的报告进行修改提升。并按照规定做好向被巡察单位和分管县领导的反馈工作。
优化巡察工作流程。出台《巡察过程及反馈工作的若干规定》。全生命周期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期间坚持边巡边改,巡察撤离后直至向书记专题会汇报前紧盯问题整改不放松,时刻关注县委、县政府出台新规定、新政策、新会议精神,以及书记、县长的最新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更新巡察报告内容。
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巡察过程中注重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特别是对“小官大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浮漂现象,以及不落实或打折扣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中的典型人、典型事、典型问题,要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
有序开展下轮巡察。扎实做好下一轮巡察工作的准备工作,按程序做好抽调干部、业务培训、巡察方案制定、动员会召开等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启动下一轮巡察。
持续做好信息宣传。积极宣传县委巡察工作的亮点特色及先进经验,编印县处级和乡科级巡视巡察知识读本,创新嵩县巡察模式,打响嵩县巡察知名度。
凝聚合力精准施治。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制定专题监督及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开展联合监督,督促突出问题及共性问题整改到位。
注重监督贯通融合。将巡察情况反馈给人大、政协机关,集中整改期后,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成效进行评议,对满意度低于80%的,退回重新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