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扛牢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和检察工作双丰收。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连续2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扛牢检察工作主责主业,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和检察工作双丰收。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连续23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党建引领,凝聚干警精气神
近年,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强组织。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挂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重点工作同安排共考核。
聚合力。推动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相互融合、互促共进,促使机关党员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创建工作。
促和谐。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党组成员躬身践行、当好表率,党员干警当先锋、作表率,产生了“1+1>2”的叠加效应,荣获全县志愿者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扎实创建,形成文明新风尚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干警,持续营造精神文明建设浓厚氛围。
“我院高标准建设家风家训馆,建成全县第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加强干警革命传统教育,积极传承传统文化,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还加强多元检察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文明餐桌、节约型机关、书香型机关建设,全院干警积极践行环保理念,绿色出行蔚然成风。
服务大局,汇聚检察正能量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搭建检察服务平台,将检察工作摆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
该院先后派出5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一”工程,用法治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公共利益保护,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成全市首个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创新开展了“检察蓝+志愿红”保护淯河、服务南水北调工程专项行动。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创建融入具体工作中,并实现成果转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该院驻所检察室荣获“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12309”检察服务中心荣获“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文明花开香满园,同心掬得满庭芳!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创新形式、拓宽载体、丰富内容,以渗透式的创建活动巩固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吴占京 力潮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