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感召和激励作用,我院优秀检察干警张旭艳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出彩洛检人”评选,经过层层激烈角逐最终脱颖而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出彩洛检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和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感召和激励作用,优秀检察干警张旭艳参加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出彩洛检人”评选,经过层层激烈角逐最终脱颖而出,荣获全市检察机关第二届“出彩洛检人”
评审现场,精彩纷呈,一句句感人肺腑的话语,获得大家经久不息的掌声,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奉献,用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诠释了对党忠诚和对检察工作的责任担当。
张旭艳,2013年至今先后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第一检察部工作。2014年在侦查监督科工作,后被抽调至反贪局办案,共参与办理反贪污贿赂案件50余件,其中2016年全年参与办理反贪污贿赂案件18件。2015-2017年三年期间,被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检察院抽调,指定办理了一系列大要案。2018年任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以来,先后办理300余起案件,其中包括省检察院交办的重大影响力案件。
工作之余学习心理学知识,获得中科院心理咨询师证书,并在瀍河区检察院担任法治宣讲团成员,先后到十余所学校进行法制宣讲、心理辅导活动,先后有2000余名师生参与了讲座。在到校进行讲座、辅导过程中,利用心理学知识,辅导长期不到校学生重返校园,获得良好效果。
通过“出彩洛检人”评选活动,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以工作业绩树形象,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大力培育典型,弘扬队伍正能量,提振检察干警团结奋进的精神和干事创业的信心,不断开创瀍河检察事业新局面。(通讯员 周晓东/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