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检察干警,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作为共产党员,更要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陈宜闪201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同年,经公务员考试招录至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瀍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从检8年以来,该同志不忘初心,坚守法律信仰,工作扎实,勇于担当,2015年被评为“先进个人”,同年,获洛阳市检察机关诗歌朗诵三等奖;2018年在瀍河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获一等奖;2021年在全市、全省首届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称号;2022年在瀍河区“赶考路上有我·情诉出彩中原”主题演讲比赛中获优秀奖;2022年被评为“岗位标兵”、“文明职工”;多次考核优秀并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从法学硕士到人事专干2014年,陈宜闪走出校园,走进检察院。在学校时,她是校第二届道德模范,以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获得过“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入围奖,硕士阶段是“研究生学术研讨”一等奖获得者,学习能力强、法学功底扎实。可隔行如隔山,初涉人事工作时,面对人事信息统计、各种表格填报、人事档案整理,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但年轻人就要不怕苦、不怕累、不服输,她快速调整好心态,积极梳理工作思路,向领导、同事请教,看书学习、网络培训,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积极帮助下,陈宜闪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迅速提高,短时间内便成为大家公认的“业务通”和“多面手”。2016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的推进,检察官等级套改、检察官入额遴选、分类定岗等工作成为人事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重担在肩,为了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工作,陈宜闪总是自我加压,加班加点“死啃”改革文件,最终,圆满完成了37名检察官的职务职级套改、19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和三类人员分类定岗、“两反”转隶等工作,以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我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2019年,因工作需要,陈宜闪调离了工作5年的政工部门,转岗至第二检察部,成为了一名“民行人”。如果说综合部门的工作培养了她细致、耐心的工作品质,业务工作则锻造了她一丝不苟、不枉不纵的处事风格,陈宜闪坚信“只要用心去做,每项工作都能干得风生水起”。成为“民行人”的第一天,领导安排她撰写“督促保护孔子入周问礼碑”一案的检察建议书,为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她收集材料、反复修改完善,最后,该案的检察建议书受到市院领导充分肯定。截至目前,陈宜闪共协助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5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件、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2件。拟制的《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被省院七部、最高检七厅发文肯定并推广;协助办理的某个体户销售不合格凉粉被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入选省院首批“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典型案例,该案的相关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及《检察日报》转发、刊发。2021年,陈宜闪获全市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同年,在全省首届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业务标兵”称号。
从检察干警到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入院以来,陈宜闪先后担任院第三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的支部委员;2019年3月,被选举为共青团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020年10月,被选举为瀍河区第一届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委员,2020年,被推选为院团支部书记。在院党组、团区委的指导下,经院团支部积极争取,2021年4月,院“法治宣讲团”被团市委分别授予2019-2020年度“金牌”青年志愿者组织、2020年度“洛阳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2021年度,院团支部被团区委评为“五星级团支部”。
作为检察干警,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作为共产党员,更要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入检以来,陈宜闪始终坚守从检初心,把廉洁自律、务实重干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牢记院党组“为群众办实事”的殷殷嘱托,勇于自我剖析、勤于总结、虚心学习,正因如此,一名基层普通检察干警才能在每一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闪闪发光”。(通讯员 周晓东/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