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县委一直以来高度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坚强保障,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在巡察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
嵩县县委一直以来高度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县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坚强保障,充分发挥巡察熔炉作用,在巡察中锻炼干部、识别干部。
一是机构设置不断健全、壮大,县委根据巡察工作的特殊性及工作强度大、专职人员少的实际情况,在其他部门都核减编制的情况下,近年来先后为巡察机构增加1个行政编制、6个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并增设2个正科级巡察专员和2个副科级巡察专员,核定编制达到25个,比刚组建时增加了10个。
二是巡察熔炉作用持续增强。2021年县乡换届期间,县委提拔巡察干部1人,重用2人;2022年6月,在开展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期间,县委提拔巡察干部2人、重用巡察干部3人,并向巡察机构调入优秀干部5人,人员到位率由84%上升到92%,巡察熔炉作用充分彰显。
三是硬件保障有力。按照每人一台内网计算机、每组4台涉密单机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标准接入纪检监察内网,以信息化促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