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在市县管党治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嵩县县委始终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凝聚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形成震慑,推动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以巡察工作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为奋力谱写嵩县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作为巡视的延伸,在市县管党治党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嵩县县委始终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凝聚监督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形成震慑,推动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以巡察工作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为奋力谱写嵩县高质量发展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题共答。注重发挥巡察工作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特别是“四项监督”有机贯通,持续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以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契机,专题讨论研究,细化24项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组织领导。2021年8月,新一届县委选举产生后,县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在总结上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搭建巡察综合监督这个“台”,其他监督唱好贯通融合这场“戏”。县委书记宗玉红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对各类监督协调协作提出要求,参加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强调“四项监督”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断扩大综合监督效益。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玉香,自觉强化“一肩挑两职”的责任担当,健全完善《嵩县纪委监委监督与巡察监督衔接机制(试行)》,主动谋划推动纪检监察机构和巡察机构在思想上融合、行动上联合、效果上耦合。优化监督力量。建立健全涵盖纪检、组织、审计、信访、政法、宣传等力量的巡察人才库,根据每轮被巡察单位特点抽调巡察干部,仅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就抽调纪检监察干部16名,占32%;审计专业干部8名,占16%,确保监督力量共享共用。同时,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纳入巡察任务,充分发挥宣传骨干力量,进一步彰显综合监督效益。
二、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发现问题、研判问题、移交线索、查办线索同向发力。始终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的沟通联络,以最快速度查办问题线索,赢得群众信任,扩大震慑效应。信息沟通提供“靶标”。巡前,着重了解被巡察单位职能定位、历史沿革等情况,及时向纪检、组织、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函询沟通,收集情况信息;采取“单独沟通、逐个会商”形式,召开见面沟通会,巡察办、巡察组负责人与县纪委党风政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对面交流信息,了解掌握需重点关注的人和事以及廉政风险点,为巡察组进驻后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政策支持校正“靶向”。建立巡察联席会制度,发挥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部等11个成员单位优势,通过组织巡前培训、提供领导讲话、汇编法规资料等方式,为巡察组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注重发挥抽调巡察干部“跟组政策咨询员”作用,及时参与问题分析研判工作,确保巡察组发现问题方向不偏、重点不散。严查快处直击“靶心”。坚持守正创新,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纪检监察组同步跟进配合巡察组,使移交、接收问题线索无缝衔接。纪检监察组受到问题线索后,组织研判分析,提出处置建议。对需要深入核查的,巡察组在职能范围内协助核查,并提供问题底稿或协调巡察组有关人员介绍情况,确保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迅速、公布及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聚焦基层治理,确保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照单自改、系统联改同频共振。坚持把巡察纳入县域治理体系,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压实整改责任。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点人点事点问题16次,明确提出巡察整改和整改日常监督要求,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组织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坚持“双反馈”制度,既向被巡察党组织也向分管县领导反馈巡察发现问题情况,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紧盯整改效果。针对巡察相同行业领域发现的共性问题,印发《致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一封公开信》,明确指出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偏差,推动未接受巡察单位巡前自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强化边巡边改,建立巡察发现问题“日报周评”制度,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并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十三届县委首轮巡察进驻20天内,专题研究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5项,将整改落实贯穿巡察全程。加大对县委书记点人点事涉及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集中整改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集中督查,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督促提高整改质效。深化标本兼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全县各级党组织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开展专项治理120余次,健全完善制度6000多项。特别是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助力全县顺利摘掉贫困县帽子,扶贫搬迁经验在全国推广,危房改造工作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彰;对村(社区)的延伸巡察,推动乡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攀升,沙坡村、老道沟村、陆浑村等35个旅游特色村成为全域旅游新亮点,反映村(社区)的信访量由2018年的334件,下降到2020年的190件,成为全省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先进单位,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嵩县县委巡察办 郭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