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2日,汝阳县委办公室组织县委法律顾问深入上店镇西局村和城关镇古严、桃园、朝阳、东街等社区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法律真正深入基层,提高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热情。
6月1日-2日,汝阳县委办公室组织县委法律顾问深入上店镇西局村和城关镇古严、桃园、朝阳、东街等社区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法律真正深入基层,提高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热情。
宣讲会上,县委法律顾问、民天律师所宣讲团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实施意义等进行了介绍。
宣讲团成员分别从总则、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等方面分别进行宣讲、解读,极大提升了村民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的知晓度,也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依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为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
此次宣讲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结合汝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工作,持续开展“解读、宣讲乡村振兴促进法及与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活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助推汝阳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周彦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