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汝阳县柏树乡枣林村作为洛阳市文化合作社试点村之一,近日,柏树乡枣林村正式授牌成立汝阳县首个“河南乡村文化合作社”。
经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批准,汝阳县柏树乡枣林村作为洛阳市文化合作社试点村之一,近日,柏树乡枣林村正式授牌成立汝阳县首个“河南乡村文化合作社”。
据了解,文化合作社是在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以农村业余文化艺术人才为依托,由掌握一种或多种文化艺术技能的农村群众自愿自发成立,通过成员合作、村级合作、区域合作等多种形式,为村民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文化志愿组织。文化合作社按照《志愿服务条例》、《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有产业发展前景的文化合作社可孵化文化产业,推动乡村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有机融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乡村文化合作社是农村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是创新乡村文化发展、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一种积极探索。
柏树乡枣林村文化合作社由本村“村宝”及周边热爱文艺工作的农村群众自愿自发成立,现有社员30人,设立曲艺、广场舞、乐器、创作等艺术门类。(王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