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嵩县按照“注重绩效、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强化激励”原则,在全县337个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村级组织管理“四定考核”模式,差额绩效、奖优罚劣,激发村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活力。
近年来,嵩县按照“注重绩效、分类管理、奖优罚劣、强化激励”原则,在全县337个行政村(社区)全面推行村级组织管理“四定考核”模式,差额绩效、奖优罚劣,激发村干部担当有为、干事创业活力。
定细考核内容。将全县337个行政村(社区)村班子和村干部作为绩效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上,围绕“河洛党建计划”目标任务和基层征求的意见建议,确定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制度落实、阵地建设、党员管理、集体经济、民主决策、产业发展、安全稳定等10个方面为具体考核指标,总分100分,按照工作侧重赋予每一项考核指标具体分值,考核指标分值每年调整一次,指标量化,公平公正。
定准考核等次。将全县337个村级组织划分为“一、二、三类”进行分类管理,每一类村级组织占比1/3左右,一类占比30%、二类占比40%、三类占比30%,其中一类村与三类村数量保持一致。结合“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将“五星支部”“四星支部”纳入一类村管理,“三星支部”纳入二类村管理,“二星支部”“一星支部”纳入三类村进行管理。各类村等次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通过考核调整一次。
定严考核程序。每季度各乡镇通过开展“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活动,对照10项指标对所辖村级组织进行评分排名。每半年度由乡镇党委组织开展1次村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由乡镇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对村级组织进行评分排名。每年6月底、12月底前,乡镇党委汇总2次党建观摩和半年度述职评议综合得分情况,对各村级组织进行分类,结果上报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
定实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村干部工资划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一类村村干部绩效工资翻倍、二类村村干部绩效工资不变、三类村村干部绩效工资扣除,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例:每月绩效350元,一类村半年绩效工资4200元、三类村半年绩效工资倒扣2100元,半年差额6300元。同时明确一类村村干部为评先表优对象,三类村取消村干部评先表优资格。通过差额奖补、奖优罚劣,全面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中共嵩县县委组织部 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