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共122家公立社区医疗机构,目前通过自查整改,28家卫生服务中心已在明显位置张贴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标识,19家按要求纠正了标识张贴不规范问题。”10月9日,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辖区共122家公立社区医疗机构,目前通过自查整改,28家卫生服务中心已在明显位置张贴军人及优抚对象优先标识,19家按要求纠正了标识张贴不规范问题。”10月9日,涧西区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当天,在对检察建议书内提及的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街道卫生院及10家卫生服务站的随机抽查中,军人及优抚对象标识张贴整改工作均已落实到位。
这项整改也帮患有慢性病的退役军人赵大爷解决了在家门口看病取药的难题。
6月28日,涧西区检察院干警在社区走访活动中了解到,郑州路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费窗口没有“军人优先”相关标识,患有慢性病的李大爷腿脚稍显不便,平日里想在家门口社区医院取个常用药,挂号、收费、取药一个流程下来,有时候比去医院花费的时间还长。
“去医院看病,各窗口均贴有军人优先标识,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给我们提供优先就诊服务吗?”赵大爷向检察干警询问。
经实地调查走访,该院干警发现,辖区所在地各医院确实能够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措施精准落实,但不少社区级医疗机构在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未张贴设置“军人优先”标识,损害了不特定军人的合法权益。
“军人优先”虽是一个小小标识,却彰显着全社会拥军的“大情怀”,体现了一座城市对军人群体的尊崇和关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非盈利医疗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当为军人及优抚对象提供优先就诊等医疗优待。
如何让军人优抚政策更好落实到位,8月2日,该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涧西区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指导相关场所设置“军人优先”标志(窗口),依法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权益,同时加强军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收到检察建议后,区卫健委高度重视,在2个工作日完成了辖区1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军人优先”标识张贴自查整改工作,之前存在的张贴不到位及不规范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就诊流程,有效解决了优待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之前没有意识到这个监管漏洞,这个检察建议帮我们把军人优抚政策延伸到了社区‘最后一公里’,对以后做好医疗优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区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通讯员 王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