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偃师区纪委监委印发《偃师区纪委监委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开展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担当。
近日,偃师区纪委监委印发《偃师区纪委监委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开展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担当。
这是偃师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探索。除此,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加减乘除”法激励全区党员干部敢担当、重实干、善作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加”就是加油鼓劲。该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领导干部在担当履职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区分具体情形,开展综合研判,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促进干部从“避责思维”向“负责思维”转变。同时,建立健全暖心回访机制,鼓励受处理处分干部和澄清对象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减”就是减负松绑。积极开展澄清证明工作,持续释放如实检举控告、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对错告、诬告他人的予以严肃处理,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为23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科级干部8名。
“乘”就是乘势而上。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将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宣讲内容,全面、准确宣传上级关于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相关举措,大力宣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典型代表,截至目前已选树正面典型4个。
“除”就是除弊清污。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敢向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者“亮剑”。坚持“治未病”理念,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廉政谈话,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牛朝霞 张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