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检察联络员制度在伊滨区落地生根,打造检察为民、检民联络的“伊滨版”,6月23日下午,伊滨区召开检察联络员推进会议。伊滨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刘宗苗、区检察院、区政法信访部,四镇主抓副职和新选任的91名检察联络员参加会议。
为推动检察联络员制度在伊滨区落地生根,打造检察为民、检民联络的“伊滨版”,6月23日下午,伊滨区召开检察联络员推进会议。伊滨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刘宗苗、区检察院、区政法信访部,四镇主抓副职和新选任的91名检察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在示范区(伊滨科技城)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方法》,以会代训,介绍了检察工作职能,重点宣传了检察联络员制度的内涵,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的意义,以及检察联络员选任条件程序职责等,对如何构建“一镇一站、一站一员、延伸至村、全面覆盖”检民联络工作格局提出了要求。
会上对四个乡镇检察联络站进行授牌,向四个乡镇91名检察联络员颁发聘书,2名检察联络员代表围绕如何履职进行了发言。
刘宗苗强调:
一要明白为什么要推进检察联络员制度。要认识到检察联络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延伸检察职能,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抓手,也是满足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期盼,畅通检民联系通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的务实之举。
二要清楚怎样才能落实好检察联络员制度。检察联络员要有履职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增强履职能力,切实搭建起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把检察联络员制度真正落地落实落细,把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初衷落实好。
三要思考如何让检察联络员制度发挥最大效用。区政法信访部要把检察联络员制度纳入全区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中来,与区检察院、各乡镇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让检察联络员制度在服务基层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最大效用,推动更高质量的伊滨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