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郝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储油箱等设备装在面包车内,为私家车加油。
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郝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储油箱等设备装在面包车内,为私家车加油。
承办检察官在走访摸排时注意到,近期,受多重因素影响,辖区内“黑油车”“黑加油点”非法经营成品油活动呈抬头趋势,这些加油点多藏匿于城中村、简易棚舍、国道交汇处等隐蔽场所。流动加油车一般由面包车或小型货车非法改装而成,消防基础设施保障严重不足,均为无防雷、无防静电措施、无消防器材的“三无”状态,在接卸油和储存油等的操作上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犹如定时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上述问题,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向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洛龙区商务局、洛龙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执法检视活动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把打击成品油违法犯罪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跟进监督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部门的履职整改情况,督促检察建议落地生根。(通讯员 滕中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