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孟津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孟津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
5月11日,该院第五检察部会同区关工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召开工作座谈会,就家庭教育指导联动、跟踪机制等角度,结合办案实际,针对个案中存在的家庭教育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5月12日下午“小岩姐姐”走进直播间,为区直二幼的家长朋友们上了一节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的法治课,“小岩姐姐”提醒各位父母,“为人父母”不是“饲养员”“训导员”,想要和孩子共同成长进步,就要学会谈自己的感受、看自己做了什么。(通讯员 滕中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