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县公安局办理的一批跨境开设赌场类案,与公安办案部门就该批案件的取证方向、证据收集等进行了深入的沟通研判。
近日,嵩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县公安局办理的一批跨境开设赌场类案,与公安办案部门就该批案件的取证方向、证据收集等进行了深入地沟通研判。
嵩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振华、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兴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人程怡,分别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和公安侦办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程序规范、羁押必要性把握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公、检双方还以此次提前介入为切入点,与公安刑侦、法制、交警部门就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动简案快办、建立危险驾驶类案件办理机制等事项进行了交流会商。
此次类案提前介入,不仅引导侦查机关进一步明确了侦查方向、取证重点,也为该类案件的高质高效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了公安侦办同志的欢迎和高度认可。自2022年3月嵩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嵩县院充分发挥办公室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探索监督与配合的新渠道、新模式。截止目前,已先后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3次,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件次,登录公安执法办案平台查阅信息300余条,从中发现监督立案、撤案线索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次,取得了较好的监督与办案效果。
韩振华副检察长指出:“下一步,嵩县院将进一步开启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实质化’工作模式,不断细化和丰富提前介入、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强化检警协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为推动平安嵩县建设提供新平台、注入新动力。”(通讯员 滕中剑/刘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