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庞村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5月2日14时,庞村派出所接伊滨分局指挥中心转警,称有人在辖区草店村碧桂园附近发现一只坠落的幼鹰,看上去十分虚弱。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范龙博立即带领民辅警赶至现场了解情况。
到达现场民警发现,这只鹰身上并无明显外伤,但十分虚弱,抱起它时也只是扑腾了两下翅膀,但仍是飞不起来。随后,民警现场联系洛阳市林业局专业人士,经鉴定,这只幼鹰学名是鹰隼,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民警范龙博小心翼翼将其带至派出所,为其临时安置了休憩场所,同时积极联系市林业局工作人员。目前,鹰隼已在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部门接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