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全员大培训、路面大劝导、行业大抄告、宣传大曝光、执法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伊滨区交巡大队邀请支队党委毛洛群、秩序科科长游洛锋及长春大队马晓东教官到伊滨区开展送教培训活动,大队秩序中队全体人员参加。
按照市交警支队《关于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全员大培训、路面大劝导、行业大抄告、宣传大曝光、执法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近日,伊滨区交巡大队邀请支队党委毛洛群、秩序科科长游洛锋及长春大队马晓东教官到伊滨区开展送教培训活动,大队秩序中队全体人员参加。
秩序科游洛锋首先向大家传达了此次市委、市政府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整治行动的方案及重要性,要求大家认真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贯彻落实,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整治难度大,规格大,要树立“推不掉、必须做、依法干、柔情办”的自信心,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逐步推进进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支队党委毛洛群强调:要认清当前工作形势,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密工作措施,按照三年工作方案分阶段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培训,通过学习认真思考,抓住工作重点,克服工作难点;要转变思想观念,规范执勤执法,用好法言法语,突出亲和力和感染力,赢得当事人理解和支持,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长春大队马晓东教官向大家讲解了此次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整治的实施方案、禁行路线等内容,通过自己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向大家讲解了一些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处理方法,并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特点,提醒大家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面对不同的群众要用不同的处理方式,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和危害,增强法治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