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3月1日,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3月1日,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海涛带领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最后,会议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需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李兴喜 孙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