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亮剑”百日会战,按照市局、支队工作部署,伊滨大队重点发力、强化管控,持续将整治行动推向纵深。
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亮剑”百日会战,按照市局、支队工作部署,伊滨大队重点发力、强化管控,持续将整治行动推向纵深。
近日,伊滨大队民警在孝文大道南山大道口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起酒后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1时30分许,民警依法对车牌为豫CN***9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闻到驾驶员崔某身上有酒味,遂通知当日值班民警到现场协查。民警许鹏楠到达现场后,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该车为重型自卸货车,属于大型营运车辆,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崔某酒后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考取”的处罚。
伊滨交巡大队将以亮剑百日会战为契机,持续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开展酒驾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