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孟津区朝阳镇明确创建目标,压实工作责任,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不断提高朝阳文明形象和公众文明程度,全力打造生态定居、乡风文明的新朝阳。
一是强组织抓制度。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分工负责等各项制度,定期召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朝阳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镇区)任务分解表、朝阳镇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各村)任务清单,对精神文明创建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认真对照清单逐项对照并定期完成。
二是强宣传抓氛围。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抽调人员对镇区的宣传版面进行规范完善,对过期、破损的版面及时进行更换。充分利用活力朝阳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短信、标语、横幅等方式,向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发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语、志愿服务、创建常识,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是强目标抓督查。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成立由绩效办、纪委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定期到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进行督查,采取各村(社区)自行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两种方式对各村(社区)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督查。共开展督查6次。
四是强执行抓落实。在全镇27个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全部设置志愿者服务站,志愿服务站达到“六有”:即有统一标识、有办公场所、有志愿者队伍、有管理队伍、有工作台账、有服务项目。各村(社区)志愿者坚持每天更新阅报栏,每周开展一次志愿活动;并围绕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开展“星级文明户”、“乡村光荣榜”等人物选树活动,目前全镇27个村(社区)已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党员、好邻居、好乡贤、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朱艳艳 杨喜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