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聚焦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江凌在南部四县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县选取30个试点村277个村民小组先行先试,探索构建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小组自治机制,通过党组织与自治组织下沉,推动实现党建引领下的党小组、村民理事会、村民小组会议在乡村振兴中的决策落实与作用发挥,着力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水平。
把党小组建在村民小组上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强化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各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的全面把关,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村组事务管理,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小组自治机制,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健全基层党建网络,调整优化农村党小组设置,通过“把党小组建在村民小组上”的形式,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推动试点村村民小组中的党小组应建尽建,将党组织服务触角向一线延伸。完善党小组功能,推动其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贯彻执行上级决定、教育管理组内党员、收集反馈群众意见、监督村民理事会运行等作用,推动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向基层末梢延伸。
建立健全党员直接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党员联系户、党员户挂牌、无职党员“一编三定”、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党员在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提供载体平台,带动群众全面参与到基层治理中来。
依托村民小组成立村民理事会,实现基层有人管事
健全以村民理事会为载体的村民小组自治模式,在保持现有村民委员会设置格局的前提下,以村民小组为单元建立村民理事会,代表村民抓好本村民小组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管理,开展协商议事与矛盾调解、加强法治宣传与德治教育、服务公益事业和生产生活、做好权益维护和资源保护,实现村民理事会对组内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明确村民理事会成员设职数为3或5名。其中,理事长1名,根据村民小组人口数量划定理事职数,要求人口在150人以下(含150人)的设置理事2名,150人以上的设置理事4名,既保证了工作顺利开展,又增强了组织内生活力。
理顺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关系,明确村民理事会的一切工作与职能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受党小组的建议和监督、受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构建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加强村民理事会成员队伍建设,严格人选标准、产生原则、推选程序,积极推行村民小组长通过规定程序担任村民理事会理事长,理事会成员涵盖乡贤能人、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类别,提升理事会成员代表性。探索推行“把优秀理事会成员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推选成理事会成员,把优秀党员理事长培养成村干部”的培养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源头活水,激励基层干部干事担当。
抓好理事长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15类情形制定并完善“负面清单”,从源头上、制度上“清淤除草”,坚决把不合格人员挡在基层自治组织门外。
健全对理事会成员的考核机制,要求村级党组织根据本年度工作开展及群众评价情况对理事会成员开展绩效评价,对落实工作有力、群众口碑较好的,可在发放误工补贴、绩效奖金之外,优先在护林员、河道巡视员、保洁员、公益岗位等工作岗位上给予安排。对工作落实不力、服务中心大局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的,由村级党组织研究,视情况取消误工补贴发放,并责令有关人员及时整改、调整。
抓好基层治理,建设美丽乡村(资料图片)
推行“一批三会一执行”制度 提升民主决策水平
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组内议事机制,对于涉及全村利益、组与组之间利益或涉及金额较大、涵盖范围较广的土地、资金、项目等重大事宜,由村“两委”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研究决议并执行。对于不涉及全村利益、与其他村民小组无涉及的组内事务,探索实行由村民理事会牵头的“一批三会一执行”制度,即:村民小组重大事务的决策由党小组提议、村民理事会商议、村级党组织批准、村民小组会议决议、村民理事会具体执行的决策落实机制,不断提升决策议事科学民主化水平。
加强对村民小组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制度上对村民小组会议所研究决议事项进行明确,确保其决议内容经村级党组织批准,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不与村“两委”所作决议、决定相抵触。
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财务监管,要求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严格执行农村三资管理有关规定,以村集体为单位统一存放至村三资账户,交乡镇三资服务中心代管,严禁私设小金库。村民理事会对村民小组的集体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农村三资管理的财务签批程序,探索在村集体三资账目中增设村民小组分类账,每月同村三资账目一并向组内村民公示,提升组内财务管理的透明化水平。
强化对村民理事会的监督评议,要求村民理事会通过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围绕村民关心、关注、敏感的重大事项、关键内容,定期做好组务公开,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和“蝇贪”问题发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村组事务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建立村民理事会激励保障机制,提高理事长待遇,根据乡镇财力完善绩效报酬发放机制。向理事发放误工补助,将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自主权交给乡镇,探索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中拿出一部分,向理事适当发放绩效奖金,进一步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盘活村“两委”闲置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及厂房等场地资源,作为村民理事会议事场所,保证理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探索推行“把优秀理事长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推选成理事长”的双向培养机制,加强从村民理事会理事长中发展党员,积极将党员身份的理事长推选为党小组长。加大从优秀理事长中培养村“两委”后备干部力度,激发基层党组织源头活水。(李艳 石绍阳 张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