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偃师区翟镇镇纪委联合镇河长办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全镇19个村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为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偃师区翟镇镇纪委联合镇河长办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全镇19个村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
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巡河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镇、村河长巡河情况、水域河道治理和防溺水等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发现,少数村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巡河次数未达标、巡河工作记录不实、岸边有生活垃圾、防溺水宣传氛围不浓等问题。
该镇纪委督查组将突出问题反馈到村,及时督促各村开展行动,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该镇纪委发现河滩垃圾并移交村“两委”清理53次;制止群众私自挖沙7次,批评教育12人次,组织平复沙坑3处;督促各村新制作防溺水标牌13块、横幅27条。
下一步,该镇纪委将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为守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