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堤防填筑基本完成,迎水坡防护、种植土回填、绿化和堤顶道路施工同步进行,我们严格把关,确保项目依规实施。”近日,在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工地上,洛宁县水利局负责人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目前堤防填筑基本完成,迎水坡防护、种植土回填、绿化和堤顶道路施工同步进行,我们严格把关,确保项目依规实施。”近日,在洛河生态治理三期项目工地上,洛宁县水利局负责人对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为保证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该县纪委监委派出3个临时监督员、1个机动监督组和6个纪检监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深入项目工地及重点辖区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及时开展调查,以严明纪律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等问题,严查项目建设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违反工作程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3人,约谈12人。
同时,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全覆盖、具体化和制度化,该县纪委监委对去年以来全县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和梳理,建立责任清单,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对辖区内存在的项目施工现场扬尘飞尘污染,企业生产污水直排河道、弃渣堆放、倾倒入河等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生态环境攸关群众幸福,我们将继续本着敢追责、严追责的监督执纪态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整改。”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邱瑞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