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汝阳县人民法院为我们讨回血汗钱,这个锦旗表达我们的谢意,请务必收下!”申请执行人郭某等三人到汝阳县人民法院,送上锦旗表达对执行局法官的感激之情。
“感谢汝阳县人民法院为我们讨回血汗钱,这个锦旗表达我们的谢意,请务必收下!”申请执行人郭某等三人到汝阳县人民法院,送上锦旗表达对执行局法官的感激之情。
郭某等三人承担了某公司修渠工程的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该公司应支付郭某等劳动报酬114100元,实际支付50700元,余款63400元一直未支付。郭某等三人向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汝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郭某等三人报酬63400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履行。郭某等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因案施策,线上通过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展开查控,线下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等,多措并举查控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同时,执行干警积极联系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其本人及其亲属开展思想工作,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最终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的义务。
近年,汝阳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努力实现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执行力度与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刘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