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汝阳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会,县领导潘峰、赵振峰、李迎胜、李岩波、王爱霞、刘京章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2月8日,汝阳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会,县领导潘峰、赵振峰、李迎胜、李岩波、王爱霞、刘京章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并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潘峰在会上指出,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密切党同各族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充分发挥各民族特色优势,把各族人民的智慧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潘峰强调,要紧紧围绕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步伐,让全县各族群众都过上幸福美满的小康生活;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让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引导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振峰强调,要提升站位,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要对照方案,严格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创建实施方案认真谋划安排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载体创建等工作落实到位。
会上还宣读了《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汝阳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进行颁奖。(叶增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