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老师”共上一堂课。这堂课,很成功。昨日下午,洛龙区李楼镇村组干部以案促改“微课堂”准时开讲,这也是洛龙区开展的首期以案促改“微课堂”。
四位“老师”共上一堂课。这堂课,很成功。
昨日下午,洛龙区李楼镇村组干部以案促改“微课堂”准时开讲,这也是洛龙区开展的首期以案促改“微课堂”。
第一位授课人,是洛龙区李楼镇纪委书记李建辉。“2019年11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宗某某有期徒刑四年……”李建辉所讲的“课程”,是李楼镇某村发生的一起村干部在扶贫领域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宗某某犯了什么事?
原来,2016年至2017年,时任某村党支部书记的宗某某,在协助区扶贫办对一个科技扶贫项目进行规划立项、项目申报过程中,骗取国家科技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
村干部走上犯罪道路,根源在哪里?
“不懂法、不守纪,成了金钱的俘虏。”第二位讲课的“老师”,是洛龙区纪委监委干部李宏杰。李宏杰是上述案件的经办人,他认真剖析了这起案件的全部过程。“走上犯罪道路,毁了前程,毁了家庭,妻儿老小的心理受到极大创伤,咱们都要引以为戒。”李宏杰讲得生动,大家听得认真。
宗某某的行为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
第三位“老师”,是洛龙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静。她解释说,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有人疑惑:村干部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为何被判处贪污罪?张静对有关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阐述,还讲述了预防犯罪应注意的问题,让台下的“学生”频频点头。
农村“三资”应该如何监管?
回答这个问题的“老师”,是洛龙区农业农村局干部刘克。他就资金的规范使用、资产的规范处置、资源的规范利用、合同的规范签订等方面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讲授,让台下的“学生”受益匪浅。
一个多小时的“微课堂”很快结束了,“学生”们都觉得这样的课堂很给力。“受到了教育,学到了东西,警醒了自我。”李楼镇石人村第三村民小组组长孙明红说,“微课堂”,大效果。(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