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依据《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应标准的通知》(洛民【2020】2号)精神,孟津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的供应标准。
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依据《洛阳市民政局洛阳市财政局洛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应标准的通知》(洛民【2020】2号)精神,孟津县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的供应标准。
一、调增幅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34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4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0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350元、二类200元、三类1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60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5760元/人/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暂不调整新的救助标准。
二、提标时间
新的供应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完成时限
2020年4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应标准的提高和资金补发工作。(张利娜 刘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