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孟津县按照社会散居孤儿950元/人/月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全额发放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54名儿童,发放保障金13.85万余元,有力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有效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2020年第一季度,孟津县按照社会散居孤儿950元/人/月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全额发放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54名儿童,发放保障金13.85万余元,有力保障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有效助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前,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赵贺龙 刘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