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局科标处刘戈处长、省宣教中心王少岩主编、市局马景远科长一行3人到嵩县验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示范所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留军、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朝辉陪同验收。
昨日,省局科标处刘戈处长、省宣教中心王少岩主编、市局马景远科长一行3人到嵩县验收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示范所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留军、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朝辉陪同验收。
嵩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示范所创建工作开始于2017年5月。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豫食药监科〔2016〕208号)和《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乡镇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食药监科〔2017〕5号)精神,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嵩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实际情况,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制订了时间表:2017年底完成四个乡镇监管所(城关所、车村所、田湖所、大章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确定田湖所进行示范所创建,搞好试点,先行一步,逐步实施,2018年全部达到规范所要求,并扩大示范所创建范围。
县食安办、食药监局大力支持示范所创建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专题会议,具体安排部署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确定了资金使用优先、设备装备采购优先、人员配备优先、办公用房优先等“四个优先”政策,并狠抓落实。一是新补充15名监管人员到乡镇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确保乡镇所人员全部到位;二是投入资金35万元用于购置快检设备和仪器,配备到各个基层规范化所和示范所,提升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三是协调各乡镇所办公用房,保证办公面积均不低于省定规范所示范所的办公标准。确保了该县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在田湖所,验收组现场查看了快检室、执法处理室、培训室、更衣室、信息化室、罚没物品库、执法装备库、办事窗口等办公及业务用房,并与监管人员进行交谈,询问在示范所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快检设备操作使用方面,对嵩县田湖所的执法人员素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验收组还对嵩县局田湖所一户一档的监管档案管理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